琴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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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e^H GP}+c8|2 目录
1uhSP!b 基本信息
2E3x= 发展
= G3A} 律制
{{_,YO^w 律制有关的律学特点
oI%.oP}G 律名和律高
BRMR>
~k( 琴律与琴调
z3-AYQ.H Yy0m &3[ cV)~%e/ [x|{VJ(h 基本信息
YcBAW4B` '~'3x4Bo 中国宋代学者朱熹(1130~1200)在《琴律说》中
OKzk\F6 提出的一个律学名词。琴律的名词虽然晚至南宋才出现,
+UP?M4g 但琴律的实践却渊源于先秦钟律和五弦琴、七弦琴的艺
WR"p2= 术。就其中的纯律因素而言,则早在原始社会的“簧”
#Y<b'7yJ 中,已有踪迹可寻。
vweD{\b zX/9^+p: 发展
=p';y& ]dIr;x` 《国语·周语》 载周景王(公元前 544~前520在
Cqk6I gw 位)时的乐官伶州鸠说过“度律均钟”。三国吴韦昭注
rk(0w|zR+ 释这句话:“均钟”是先秦的一种旋律正律器。琴身木
r7p>`>_Q\ 质,长七尺。张弦,用来调钟。《管子》一书中“凡将
-n'%MT=Cd 起五音”的记载,可以和韦昭之说互证。《管子》的三
Q /\Hc 分损益法只算到五音。简略到存有未尽之意。对春秋时
9Uh nr]J. 的编钟测音研究证明:钟律用管子五音为基础,兼采纯
LHP?!rO0 律三度的生律法;这只在“均钟”的性能与琴律相关时
`{I-E5x 才有可能。先秦钟律到秦以后失传,但它的实践却在汉
cb~m==G 以后的七弦琴艺术中保存下来。两晋隋唐间,琴的艺术
_26F[R1><~ 已有甚大发展,而琴的律学特点失载,北魏陈仲儒曾把
/-ky'S9 琴五调与调律问题并提,但亦简略不明。宋代进入了一
6e;.}i 个传统学术的大整理的时期,才有朱熹《琴律说》的出
hC= ="4 - 现。但人们对琴律的认识只是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,才
:dzamHbX9 在音乐考古学的新发展中引出有关律学研究的新课题。
|4a#O8d J&6]3x 律制
D<cHa | sWnU*Q 琴律是一种非平均律的体系。在律制问题上兼含三
I^6zUVH 分损益法和纯律三度音系生律法。它是灵活运用两种生
1e^-_Bo6'o 律法、或称复合律制的一种多变的体系。律制上的这种
Zx]"2U# 特点决定于琴徽的弦长比,琴的取音方法,兼采两种律
[t`QV2um 制的
调弦法,并与琴调及琴的旋宫方法有关。
[HENk34 lq!l{[Xp 律制有关的律学特点
/=qn1 Fc<+N0M{ 徽位
th*E"@ /1lUFL2D 徽位与琴律的取音方法 首先在于纯律的特征。中
#65Uei|F`+ 国的簧、埙、磬、钟等古乐器,自石器时代至青铜时代
nEm+cHHo? 即有纯律的实践;但至《曾侯乙钟铭》(公元前433)出
sxLq'3( 现以前,史料中并无表明纯律数理逻辑关系的确切记载。
FeFH_ 可以明确看作纯律计算方法的材料,只有琴工自古相传
Ws`P(WHm 的、确定徽位的“摺纸法”,亦即运算纯律弦长比值的
?Yp: h 简单整数比的计算方法。这种确定徽位的方法,到宋代
+P <Lo I 才由朱熹的《琴律说》以概要的叙述反映于文献材料。
"GofQ5,| 徽位决定琴律在律制上的主要性质。它的13个徽位
D*j\gI 弦长比,形成如下序列:
etH%E aF[ 其中,第三、六、 八、十一各徽,比值的分母为5。
Ie?C<(8Ul 产生的各音为纯律独有。其余各徽比值的分母可以析为
`4 A%BKYB 2、3两个因数,产生的各音则为三分损益法与纯律三度
Oj0/[(D- 音系生律法所共有。由于琴的各种取音方法,全部联系
D?Q{&6p 着琴徽的作用,因此三分损益法虽可存在于某些取音方
<tg>1,C 法之中,但琴律仍是一种以纯律倾向为主的复合律制。
g< {jgF 3J}bI{3 三种取音方法
vH#^ |u 5q?ZuAAA 琴上取音有散、按、泛3种方法。散声是空弦音;按
s0"1W"7vh 音也叫实音,是左手按弦、右手弹奏发出的音;泛声是
~(`iR xK 左手指当徽位处虚触琴弦、右手弹奏促使琴弦发生分段
b
fsTe W+ 振动,因而产生的泛音。这3种取音方法构成了琴律在律
#X"eg 制应用上的全部可能性。
RtR]9^:~ pJ5Sxgv{; 琴律的散声各弦调律情况
aNCIh@m~ `D%bZ%25c 琴律的散声各弦调律情况分别决定于两大类不同的
6]^}GyM! “调弦法”,或为三分损益法,或为纯律三度音系生律
SpY%2Y.Dy 法;但按三分损益法调弦时,也只能约定各个散声的律
Pw'3ya8 高,而不能决定琴律的全面的律制特点。琴律的按音虽
cf0Dq~G 可按照三分损益法的弦长比确定“徽分”(一定的两个
`=Hh5;ep 徽位之间,按十等分来决定其间占若干分的按音位置);
_`zj^*% 但按音在当徽之处则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必然产生纯律音
=6TD3k6(2 程,而某些徽分则仍然产生纯律音程。琴律的泛声则由
'DQKpk' 徽位约定,只能使曲调中的各音符合纯律结构。因此,琴
!}^{W)h[ 徽决定着琴律的以纯律为主的律制倾向。
Ui7S8c#tH m>6,{g) 琴律及其两类调弦法
Y75,{1\l0 3say&|kJ 七弦琴的调弦法脱胎于古代
g+k0Fw]! 的五弦琴。后世尊为“正调”的调弦:徵、羽、宫、商、
\6xVIQ& 0 角的序列是最古老的一种五音弦序。增为七弦之时,六、
"tbKKh66 七两弦实际只是一、二弦的高八度的重复。
v}ZQC8wL 各种“琴调”都以正调为准则,传统上存在两大类
e? fFh,a 的调弦法。按正调的五音弦序说:第 1类即《管子·地
~8Z0{^ 员》所载的调弦法,它的特征是二弦(D)和五弦(A)的散
K/jC>4/c/ 声略高。第 2类即琴家所传的“仙翁法”,它的特征是
jxr~cp?4 二弦(D)和五弦(A)的散声略低。用音分数可以比较它
yggQ4y6 们的差别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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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这两种调弦法虽在琴家手中世代相传,但其来源已
X] &Q^ 难考定。根据《管子·地员》的记载,已知先秦均钟即
GRb"jF>ut 有第1种调弦法;根据《曾侯乙钟铭》中的“索商”(二
@DrMaTr 弦)为 182音分的D,“□”(相当于五弦音高)常为
\qqt/ 884音分的□,可知先秦至迟在春秋战国间即应有第2种
}4kd=]Nk 调弦法。但由于七弦琴刊本的晚出,直到明代以至晚近,
x,z +l-y 才得见到有关这两种调弦程序的详细记载。第 1种可见
fG5 U' Vw 于1557年萧鸾所辑《杏庄·太音补遗》的“和弦”部分
Ed)t87E 以及今本《
古琴初阶》。第 2种可见于1547年杨嘉森所
Pz1pEyuL 辑《
琴谱正传》的琴论部分以及《古琴初阶》所载“仙
gX34'<Z 翁法”。
/nRi19a%xU 这两种调弦法的空弦散声,原则上分属两种单一律
xS`>[8?3<T 制,但在琴律各音的综合运用中仍然得出复合律制的结
Jx@3zl 果,使琴律在律制问题上与调弦法并无直接对应关系。
]`&ws 第2种调弦法虽可称之为“纯律调弦法”,但在恰当徽分
iFW)}_. 上仍可奏出三分损益律的音调;甚至在徽位上取按音,亦
\0m[Ch}~ey 可产生四弦9徽204音分的D,二弦13徽接近408音分的E、
N$H0o+9-Y 五弦13徽接近1110音分的B。第1种调弦虽可称之为“三
8hi|F\$_h 分损益调弦法”,但纯取徽位上的按音,却可比纯律调
j']m*aM1> 弦法得出更为完备的各种纯律音程。
-lm\~VZT3 W9T,1h5x 律名和律高
Cv|ya$}a nj~1y') 琴律与律名、律位 先秦钟律原属均钟所用的律名,
PK5xnT: 自秦代以后至1978年曾侯乙钟出土前,久已失传。魏晋
@twClk.s 以来,七弦琴上通用的律名一般是以二弦散声为黄钟的
gfs?H # 三分损益律十二个“正律”的名称。除了因琴派之异,
`|;R}"R; 律名与弦序的对应关系时有不同外,十二律名并无区别。
#|34(ML 但这些通用的律名在琴上并不严格表示一定律高,而只
&/4W1=>( 表明一定“律位”(大体上律高相近的、异律同位的同
<w.W[ak 名各音)。①从琴上取音看,朱熹《琴律说》称一弦11
CC>]Gc7 徽□音(386音分)为姑洗;而姑洗作为三分损益律的律
Qsc%qt-l 名应作E音(408音分)。②从调弦法看,同为纯律调弦
,&!Txyye 法,《琴谱正传》的七弦散声D音(204音分)与一般的
C-$S]6 “仙翁法”七弦散声□音(182音分),也都按照异律同
40oRO0p 位的原则同称“清太簇”。③从生律法的角度看,三分
ZO+c-!%[( 损益的仲吕应是□音(522音分,即比F音高一古代音差
w Maib3Q 之律),不能复生黄钟C音,但琴律中的仲吕(三弦F音)
0*q&) 却可复生黄钟,这两个律高在琴上可以同称“仲吕”。
]w(i,iJ 琴上所用的律名具有复合律制的特点,并不表示单
Z| Z447_ 一律制的确定律高,正如先秦钟律中的宫商字一样,其
9Ay*' 内涵只是用来概括异律同位现象,实质是一种律位名称。
~w'M8( ayuj)]b 琴律与琴调
8|`4D 'Ln RJ1Q.o 琴调因各弦散声的阶名实质而异。不
B`}?rp 同的琴调都从正调(徵、羽、宫、商、角……)的弦序
v3Y/D1jd" 变出(“紧”──升高、“慢”──降低有关各弦)。采
XFPWW , 用不同的琴调,只在不同程度上与特定
琴曲的调高、音
d:6?miMH]t 阶、调式、直至特殊的表现性能有关。正如正调的本身
9Bl_t}0 不与两类调弦法直接相关一样;一般的琴调也与律制问
|?SK.1pW 题没有直接关系。也有某些琴调专属某种律制的调弦法。
E3y" 诸如姜白石琴曲《古怨》的“侧商调”,在调弦程序上
70l" [Y 具有精密规定,确属纯律的调弦法。传统琴论中虽然常
2`Xy}9N/Y 将琴调问题归入琴律范畴,实质上琴调一般属于乐学理
1j<=TWit 论问题而不与律学理论直接相关。但在不同琴调涉及琴
{SW}S_ 曲旋宫问题时,它们的调律问题就呈现出种种复杂情况,
37Z:WJ?
而将在律制问题上以不同程度相关联,这种情况属于琴
Y6/'gg'&5 律理论的深入探讨问题,却已超出了琴律理论基本原则
#n7uw 的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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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@9h@,tc e;56}w http://baike.baidu.com/view/88960.htm